Page 19 - Chap2-牧長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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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年我們外出增多,跟弟兄姐妹見面機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身影,就覺得裡面增加了力量。感謝主在
                    很少,偶爾能有一次回家的機會,都是覺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這裡設立了這麼美好的屬靈的家,讓我們
                    非常親切。有時只是遠遠看到一位同工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以重新得力,也跟大家一起成長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歡欣迎接另一個三十年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趙乃培 長老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在     歡欣慶祝教會建立三十週年之際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會卻很快要面對另外一個三十週年

                    的挑戰;這個挑戰就是目前教會設施所在
                    土地的三十年使用權,將在2024年十月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 日到期,必須再向洛杉磯縣政府重新申請
                    有條件的土地使用權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19309 Colima Road, Rowland Heights 這塊1.9
                    英畝的土地是分別在1993年由教會購得1.4
                    英畝與在1998年由會友奉獻得到另外半畝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會設施,並申請建造教堂的有條件使用

                    教會所在的土地,在洛縣都市計劃中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執照。次年五月洛縣再次舉行公聽會於兩週
                    靠Colima大道的1.4畝列為C-1-DP (Restricted                    之後,在1999年五月十七日發給教會有條件
                    Commercial Development Program),有限制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執照Conditional Use Permit No.98-120-(4)
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的商業土地,另外的半畝則列為是C1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代原先的使用執照。但是使用期限仍維持

                    商業使用土地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先使用執照的規定到10/12/2024失效,到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必須重新申請延長。
                    對有限制使用的商業土地,洛縣要求開發
                    業主承諾遵守洛縣的一些特別規定和要求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關於洛縣規劃有限制使用的商業土地,給予

                    才會給予有條件使用執照。1994年教會以1.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條件使用執照的長短,從幾年到最長的
                    畝的土地,向洛縣地域規劃局申請建造教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十年並無明確規定,但是土地開發後的用
                    的有條件使用執照,經公聽會後洛縣地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途對周遭社區的影響,以及對該土地開發的
                    規劃局於1994年十一月二日發給教會有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本都是洛杉磯縣政府考量給予使用執照

                    件使用執照,Conditional Use Permit No.94-                   長短的重要因素。1994年教會申請有條件
                    077-5,可使用三十年到2024年十月十二日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執照,在公聽會上只有一位居民表示
                    到期必須重新申請延長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反對,理由是若不建教會而改建商場,洛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以有商店營業稅的收入。當然,這個反對

                    在1998年教會獲得另外相鄰半畝土地後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由沒有被洛縣認同。考量無人反對教會在
                    即向洛縣申請將兩塊土地合併,重新規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該地的建造,以及龐大的建造費用,評審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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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2018-05-07-Book-Jerry-HQ.indb   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/16/2018   1:50:52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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